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饰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 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 5 000 万元。
(2)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100 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40 万元。
(3)通过市体育局向体育事业捐款 50 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款 30 万元用于扶贫,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卫生事业捐款 8 万元。
(4)缴纳增值税 195 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 19.5 万元。
(5)按规定缴纳财产保险费 90 万元。
(6)利润总额 560 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 12%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