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李某为境内 W 市某高校教师,在 W 市无自有住房。2019 年全年在 W 市租房居住。2019 年李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全年工资 108 000 元,全年专项扣除 21 000 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由李某扣除。
(2)5 月出版一部教材,取得稿酬 10 000 元。
(3)6 月取得国债利息 2 700 元,定期储蓄存款利息 1 650 元。
(4)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取得转让所得 8 000 元。
(5)9 月因在 Z 商城购买洗衣机,获得 Z 商城赠送的价值 80 元的洗衣液一桶。
(6)12 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30 000 元。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已知: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 20%,每次收入 4 000 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 20% 计算,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综合所得减除费用 60 000 元;稿酬所得以减除 20% 的费用 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为 1 500 元 / 月。全年 一次性奖金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