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19年2月10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承租方乙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将其开发的一栋用于出售的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2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X19年3月1日。2X19年3月1日,办公楼账面价值为1 100万元,公允价值为2 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办公楼在2X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 600万元,2X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 640万元。2X21年3月1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 8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因素的影响。(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