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家电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B、C三种家电产品。甲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如下:
(1)甲公司因A家电业务分部长期亏损,决定进行重大业务重组,该重组业务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并已对外公告,按照重组计划,甲公司预计将发生下列支出:
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500万元;撤销厂房租赁合同支付违约金40万元;对留用员工进行培训发生支出1万元;推广新款产品发生广告费用2 500万元;处置无法继续使用的生产设备发生减值损失90万元,转移可以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至其他业务部门发生运输费2万元。
(2)2020年12月15日,消费者因使用A家电造成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560万元。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该案件作出判决。在咨询法律顾问后,甲公司认为该案件很可能败诉。根据专业人士的测算,甲公司的赔偿金额可能在30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而且上述区间内每个金额的可能性相同。
(3)2020年12月25日,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3 200万元,期限为3年。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12月31日,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预计不存在还款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