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生产机器设备的企业,2X20年7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台M设备。根据协议的约定,甲公司应于2X20年10月1日前交付M设备,合同价款为1 000万元,甲公司负责该设备的质量保证服务,如果M设备在1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公司负责免费维修,但是如果是客户人为操作不当等非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甲公司不负责提供维修服务。另外,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保质期后3年的维修和保养服务(组合服务),合同价款为60万元。甲公司单独销售M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单独对外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价格为每年每台20万元。甲公司于合同签订日取得该合同价款。
根据以往经验,甲公司销售M设备1年保质期内80%不会发生质量问题;15%将发生较小质量问题,其维修费用为销售设备收入的2%;5%将发生较大质量问题,其维修费用为销售设备收入的4%。
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