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台设备,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2021年12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合同,甲公司同意将其中600万元延期一年后偿还(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剩余款项由乙公司用一项专利技术和一批原材料偿还。甲公司已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合同签订日,专利技术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原材料的成本为28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2021年12月13日,甲公司收到上述资产,双方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存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转让专利技术符合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