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其2X20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与税法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①当期购入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的债权投资,期末公允价值小于取得成本300万元;②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1 500万元(采用总额法核算),税法规定将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相关资产至年末尚未开始计提折旧。甲公司2X20年利润总额为5 000万元,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年初余额为零,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下列关于甲公司2X20年所得税的处理中,错误的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