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专门从事能源生产业务。2×19年,A公司发生的企业合并及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19年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换股方式购买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业务的乙公司100% 股权的议案。2×19年3月10日,A公司、乙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丙公司各自内部决策机构批准了该项交易方案。2×19年6月15日,证券监管机构核准了A公司以换股方式购买乙公司100%股权的方案。2×19年6月30日,A公司以3:1的比例向丙公司发行7 500万股普通股,取得乙公司100%股权,有关股份登记和股东变更手续当日完成;同日,A公司、乙公司的董事会进行了改选,丙公司开始控制A公司,A公司开始控制乙公司。A公司、乙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均为1 元,2×19年6月30日,A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每股3元,乙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每股9元。2×19年7月16日,A公司支付为实施上述换股合并而发生的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费用350 万元,支付财务顾问费1 200万元。
(2)A公司、乙公司资产、负债等情况如下:2×19年6月30日,A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7 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 50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 500万元;账面负债总额9 000万元;账面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合计8 200万元,其中:股本5 000万元(每股面值1 元),资本公积1 200万元,盈余公积600万元,未分配利润1 400万元。2×19 年6月30日,A公司除一项无形资产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该无形资产为一项商标权,账面价值1 000万元,公允价值3 000万元,按直线法摊销,预计尚可使用5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19年6月30日,乙公司账面资产总额34 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 00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 500万元,账面负债总额13 400万元,账面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合计2 1000万元。其中,股本2 500万元(每股面值1 元),资本公积500 万元,盈余公积1 800万元,未分配利润16 200万元。2×19年6月30 日,乙公司除一项固定资产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该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账面价值3 500万元,公允价值6 000万元,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A公司和乙公司均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企业合并后,A公司和乙公司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A、乙、丙公司在该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