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甲公司对乙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19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定向增发 3 000 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公允价值为 6 元)的方式从非关联方取得乙公司 9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0 000 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均与其账面价值相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20 000 万元。其中:股本 10 000 万元,资本公积 8 000 万元,盈余公积 5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1 500 万元。本次投资前,甲公司不持有乙公司股份且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乙公司的相同。
资料二:2019 年 9 月 20 日,甲公司将其生产的成本为 700 万元的 A 产品以 75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当日,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全部货款。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已将上述从甲公司购买的 A 产品对外出售了 80%。
资料三:2019 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0 万元。甲公司以甲、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工作底稿中将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本题不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