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0 月 18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 3 000 万元购入乙公司的股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为 3 200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为 3 250 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投资的计税基础为 3 000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9年年末对该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