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一栋办公楼和 M、P、V 三条生产线,办公楼为与 M、P、V 生产线相关的总部资产。2019 年 12 月 31 日,办公楼、M、P、V 生产线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00 万元、80 万元、120 万元和 150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办公楼、M、P、V 生产线出现减值迹象,甲公司决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办公楼无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M、P、V 生产线分别被认定为三个资产组。
资料一:2019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运用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办公楼账面价值分摊到 M、P、V 生产线,分摊金额分别为 40 万元、60 万元和 100 万元。
资料二:2019 年 12 月 31 日,分摊了办公楼账面价值的 M、P、V 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 140 万元、150 万元和 200 万元。
资料三: P 生产线由 E、F 两台设备构成,E、F 设备均无法产生单独的现金流量。2019 年12 月 31 日,E、F设备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48 万元和 72 万元,甲公司估计E 设备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分别为 45 万元和 1 万元, F 设备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均无法合理估计。
不考虑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