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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21年3月27日,甲从乙公司辞职,乙公司未收回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收据。4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

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
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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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表见代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甲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在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乙公司名义收取订奶款,虽然属于无权代理,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甲从乙公司辞职后仍然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故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故选项A“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选项B“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选项C“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的说法均错误。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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