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用于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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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A
无须经乙、丙同意,甲就可以将其财产份额出质
B
经乙、丙一致同意,甲可以将其财产份额出质
C
未经乙、丙一致同意,甲私自将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其出质行为无效
D
未经乙、丙一致同意,甲私自将其财产份额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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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C、D正确。
本题考查的是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法律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且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B、C、D均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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