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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16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7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20年到期。2019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20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偿还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B

赵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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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赵某由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因此他对转变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孙某由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他对转变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钱某始终是有限合伙人,因此他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15万元)为限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是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所以选D。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2016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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