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股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可以转让的股权和可以转让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均属于其他权利,因此它们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而选项B中,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选项B并不符合题目要求。综上,本题应选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