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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个古董花瓶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花瓶依约交付给乙前,该花瓶被洪水冲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

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

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

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

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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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债权转让。选项A、B、C、D,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本题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因为花瓶被洪水冲跑,甲不能向乙交付花瓶,所以,乙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另外,债务人乙对让与人甲拒绝给付请求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因此,乙可以拒绝丙的付款请求。故选项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正确,选项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选项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选项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的说法均错误。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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