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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赵某、钱某等 5 位股东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赵某持有该公司 1.7% 的股权。鉴于甲公司连续 7 年盈利且符合法定利润分配条件,但均未向股东分配利润,赵某书面提出查阅公司账簿的请求,甲公司拒绝,理由是赵某的持股比例太低,无权查阅公司账簿。

2020 年 5 月,股东钱某意欲退出公司并与非股东孙某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磋商,确认按价格 120 万元、现金支付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钱某将上述详情书面通知赵某和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均同意,赵某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提出以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的名下房产换取钱某的股权。钱某予以拒绝,并将股权转让给了孙某。

2020 年 6 月,甲公司股东会会议决定,虽然 2019 年度公司盈利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但是为了扩大再生产,2019 年度的利润不作分配。赵某在该次股东会会议上投票反对,并于 7 月初请求甲公司收购其股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拒绝赵某查阅公司账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钱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而非赵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赵某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收购其股权?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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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甲公司拒绝赵某查阅公司账簿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本题中,甲公司拒绝理由系赵某持股比例太低,不属于法定“不正当目的”的情形,因此甲公司拒绝赵某查阅公司账簿不符合规定。

(2)钱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而非赵某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孙某系以现金形式支付,而赵某系以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的房产换取股权,二者是不同支付方式,不构成“同等条件”,相比起来孙某的条件更优。 因此,钱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而非赵某符合法律规定。

(3)赵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收购其股权。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 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 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本题中,甲公司连续 7 年盈利且符合法定利润分配条件但均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因此,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赵某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了《公司法》中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并且如果公司连续盈利且符合法定利润分配条件,但未向股东分配利润,那么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对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本案中,甲公司拒绝赵某查阅公司账簿的理由不成立,钱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而非赵某符合法律规定,而赵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收购其股权。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赵某、钱某等 5 位股东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赵某持有该公司 1.7%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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