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因此,题目中的表述“合伙事务执行受到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异议时,不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