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 月,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公司董事赵某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孙某持有甲公司 10 万股股份,公司总经理李某持有甲公司 5 万股股份,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作特别规定。
2019 年 5 月,为了增加员工对公司的信心,赵某买入甲公司 10 万股股份,赵某认为只有转让股份才需要向公司报告,买入股份不需要报告,故未向甲公司报告其买入股份的行为。
2019 年 8 月,孙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 2 万股股份,2019 年 12 月,公司总经理李某辞职,因担心公司股份下跌,李某于 2020 年 3 月将其持有的甲公司 5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不向甲公司报告其买入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简要说明理由。
(2)孙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 2 万股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简要说明理由。
(3)李某全部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 5 万股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