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知识点。选项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所以,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另一机构用于销售,但是这两个机构是在同一个县(市)范围内,则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故选项A错误。选项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故选项B正确。选项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将自产货物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故选项C正确。选项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但是,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故选项D错误。选项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故选项E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