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金融机构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第2季度业务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贷款利息收入2000万元,另外取得加息、罚息收入80万元。
(2)开展股票买卖业务,买入价900万元,卖出价1000万元,截止到第2季度期初无金融商品转让负差。
(3)取得结算手续费收入180万元;结算违约金收入30万元。
(4)将2亿元人民币投资于某商业企业,每季度收取固定利润1200万元。
(5)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当季度收入为850万元,支付给委托方价款836万元,剩余价款为代收手续费。
(6)受A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3个月,年利息率为4.8%,已经收到贷款企业的利息并转交给委托方,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7)第2季度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113万元。
已知: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所有税费均实际缴纳,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