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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白酒的生产和销售,2023年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进口一辆小汽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6万元,关税税率为15%,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将小汽车运回企业,将其作为固定资产供管理部门业务接待使用。

(2)向某商场销售自产白酒80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2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56.5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某单位销售自产白酒20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5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该单位资金紧张,甲酒厂本月实际取得价税合计金额22.6万元。

(4)将自产的10吨白酒与某企业换取原材料一批,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3.25万元。已知该批白酒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2万元/吨,最低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万元/吨,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万元/吨,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万元/吨。

(5)生产一种新型白酒1吨,将其全部赠送给关联企业,已知该种白酒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5万元/吨。

(其他相关资料: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酒厂赠送给关联企业的新型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

0.51

B

0.44

C

0.54

D

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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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本题中,甲酒厂将自产白酒赠送给关联企业,属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且没有同类白酒销售价格,所以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因此,甲酒厂应缴纳消费税=(1.5+1.5×10%)/(1-20%)×20%=0.54(万元)。故选项C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甲酒厂赠送给关联企业的新型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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