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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23年3月位于A市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一幢已竣工验收的写字楼,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0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开发写字楼的相关支出如下:

(1)通过竞拍取得一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1000万元,缴纳契税其相关费用共计60万元。

(2)前期工程费25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100万元、基础设施费3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3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400万元。

(3)写字楼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用16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全部为利息支出,但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售写字楼项目的增值税,假定不考虑与转让写字楼相关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该公司所在省政府规定允许扣除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

A

4516.77

B

4510.77

C

4512.27

D

44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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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4512.27万元。

根据题目信息,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00+60=1060万元

2.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250+1100+300+300+400=2350万元

3.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2350+1060)×10%=341万元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9000÷(1+9%)×9%=724.77万元

5. 利息支出=100万元(因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所以不能单独计算)

所以,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1060+2350+341+724.77+100=4575.77万元。

但是,由于题目中明确指出“该公司所在省政府规定允许扣除地方教育附加”,所以还需要扣除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9000-4575.77)÷(1+9%)×2%=77.06万元。

因此,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4575.77-77.06=4512.27万元。

因此,答案是C选项。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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