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开采原煤100万吨,其中从衰竭期煤矿开采原煤10万吨。当月发生如下业务:
(1)将从衰竭期的煤矿开采的原煤10万吨全部出售,含增值税售价为678元/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6780万元。
(2)销售30万吨原煤给乙公司,不含增值税售价为600元/吨。
(3)领用原煤20万吨用于加工洗选煤12万吨。
(4)销售洗选煤10万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售价800元,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000万元。
(5)领用10万吨原煤用于抵偿债务。
(6)领用2万吨洗选煤用于食堂燃烧。
(7)为了安全生产,同时抽采煤成气10万立方米,对外销售9万立方米,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5万元。
其他资料:根据规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6%、洗选煤资源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