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能源矿产综合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煤40万吨,为安全开采,同时抽取煤层气20万立方米;销售原煤10万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000万元;移送12万吨加工居民用煤炭制品,将加工完成后的居民用煤炭制品全部对外出售,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8000万元;销售煤层气9万立方米,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万元。
(2)开采高含硫天然气800万立方米;销售200万立方米,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万元。
(3)三次采油6万吨,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万元。
(4)从深水油气田开采原油30万吨,同时开采天然气10万立方米。销售原油10万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3000万元。10万立方米的天然气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
其他资料:根据规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6%、煤层气资源税税率为1%、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原油资源税税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