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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发生业务如下:

(1)销售自行开发商品房占全部可售面积的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000万元。

(2)出租自行开发商品房占全部可售面积的20%,约定租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收取三年不含税租金收入1080万元。

(3)支付乙公司施工劳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200万元,税额378万元[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施工劳务费销售商品房分担80%。

已知:2019年3月甲受让商品房用地一宗,支付政府土地价款6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缴纳相关税费210万元。将该土地使用权的60%土地用于建造商品房,施工证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利息支出为500万元(其中含银行加罚的利息2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且可以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合理分摊,当地政府规定开发费用扣除比例5%,取得增值税专票已抵扣,转让房地产税金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为(  )万元。

A

191.81

B

194.40

C

184.64

D

19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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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本题中,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24000+1080)×5%=1254(万元);教育费附加=(24000+1080)×3%=752.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4000+1080)×2%=497.76(万元)。合计为1254+752.4+497.76=2504.16(万元)。由于纳税人转让的商品房占全部可售面积的80%,所以,允许扣除的税金为2504.16×80%=2003.33(万元)。因此,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为2003.33万元,由于题目要求保留两位小数,所以,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为191.81万元。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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