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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市H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住宿、餐饮、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20万元);提供会议场地出租服务取得不含税租金3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40万元)。

(2)当月购进业务发生进项税额共计180万元,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因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2万元。

(3)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酒店房产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9980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年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260万元,没有评估价格。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17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H宾馆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

A

439.00

B

415.24

C

436.00

D

4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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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时,纳税人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减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销售额计算应预缴税款。

H宾馆出售位于乙市的酒店房产,取得不含税收入9980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年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260万元。由于营业税发票无法抵扣,所以不动产的购置原价按照发票金额1260万元计算。销售额=9980-1260=8720(万元)。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因此应预缴增值税=8720×5%=436(万元)。因此,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436万元,选项C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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