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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该题已根据新大纲改编】2021年1月15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要求对其建设的W项目进行清算。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其中可售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不可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该项目2017年4月通过全部工程质量验收。

2019年5月该公司开始销售W项目,截止清算前,可售建筑面积中已售出15000.80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000万元。该公司对W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经审核,W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合计824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管理费用4000万元,销售费用4500万元,财务费用3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33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已知:W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W项目清算前已预缴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其它各项税费均已及时足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计征比率为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W项目清算时允许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  )万元。

A

2050.70

B

3937.27

C

4462.00

D

2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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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及规定的税金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其中,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对于房地产开发费用,纳税人如果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在本题中,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因此无法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就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因此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即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8240+15000)×10%=2324(万元)。

因此,W项目清算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为2324万元,选项A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W项目清算时允许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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