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上市公司,其2019年度财务报表于2020年4月1日对外报出。该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有一项未决诉讼,经咨询律师,估计很可能败诉且预计赔偿的金额在850万元至1200万元之间(含10万元诉讼费),为此,甲公司预计了1025万元的负债,2020年2月1日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且需赔偿1300万元,并同时承担诉讼费用2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导致甲公司2019年年底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减少(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