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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22年6月,京师商贸有限公司准备终止经营,经查实企业欠缴税款7000元,税务机关责令其10日内缴纳欠税,期满后京师公司仍未缴纳。为了不缴纳欠税,京师公司开始转移和隐匿公司的财产。经该市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计划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缴京师公司所欠税款和滞纳金;同时,就此欠税行为,税务机关于2022年7月20日,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以1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要求:根据上述事项,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税务机关可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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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

【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因此,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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