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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A企业是一家生产酒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企业购入的农产品主要用于以下业务:

(1)购入农产品生产食用酒精。

(2)将购入的农产品直接销售。

(3)将购入的农产品用于企业内部食堂使用。

业务(2)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可以,其进项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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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

【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企业购入的农产品,如果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委托加工应税产品、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在本题中,业务(2)是将购入的农产品直接销售,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关于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办法,进项税额 = 农产品买价 × 扣除率。其中,农产品买价是指企业购进农产品,除按规定核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外,随同农产品购买价款一并支付给农产品销售者的价款。扣除率由试点地区省级税务机关根据采购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和适用税率测算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适用。具体扣除率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数据为准。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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