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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B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C

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D

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

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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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B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选项A,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五条:“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选项A“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错误。选项B,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五条:“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所以选项B“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错误。选项C、D,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五条:“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务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选项C“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选项D“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均正确。选项E,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五条:“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所以选项E“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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