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简答题

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购入一栋房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600万元,税额为234万元。购入当月用于职工食堂和健身中心。2021年3月,该公司将房产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已知截止2021年3月该房产累计折旧145万元。

该房产在购入当月投入使用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简述理由并作出会计处理。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解析同答案。

解析:

【喵呜刷题小u解析】:
该题考查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但是,并非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其中,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回到题目,A公司购入的房产当月即用于职工食堂和健身中心,这两处都属于职工福利设施。因此,该房产在购入当月投入使用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在会计处理上,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该房产用途发生改变,即转为生产经营用途时,再将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样的处理方式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该房产在购入当月投入使用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简述理由并作出会计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