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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购入某市商铺,取得购房发票上记载金额420万元,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当年缴纳契税12万元,个人中介费6.3万元,已经计提折旧。2021年3月卖出该商铺,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3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0.5‰。

计算销售该商铺的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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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3)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是指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本题中,该房产持有期间为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共计5年零2个月,按照5年加计扣除。

(4)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解析:

【喵呜刷题小u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销售该商铺的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

(1)增值税:
由于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因此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 630 / (1 + 5%) × 5% = 30万元

(2)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印花税 = 630 / (1 + 5%) × 0.5‰ = 3万元

(3)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本题中,该房产持有期间为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共计5年零2个月,按照5年加计扣除。
扣除项目金额 = 420 + 420 × 5% × 5 + 12 = 446.5万元
增值额 = 630 - 446.5 = 183.5万元
增值率 = 183.5 / 446.5 × 100% = 40.9%
土地增值税 = 183.5 × 30% = 55.05万元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计算销售该商铺的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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