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简答题

【该题已根据新大纲改编】材料:甲公司2022年11月设立,位于A市城区,主营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包括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和创意策划),2022年12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常年税务顾问服务。2023年7月,甲公司财务人员就以下交易事项咨询有关税务处理问题。

资料一:甲公司2022~2023年度各月份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销售额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为万元)。

​​​​​​​

资料二:甲公司2023年6月共发生两项装饰服务(开工和完工日期均在7月),一项在本市,实现销售额128000元(不含税);一项在邻省B市,实现销售额400000元(不含税)。上述款项均已收到。已知两项业务既非甲供工程、亦非清包工方式,甲公司也未将上述工程对外分包。6月份甲公司无其他应税行为。

资料三:甲公司2023年6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合计12860元(均已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用途确认),其中包括一张本公司工人在B市施工期间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0元、税额120元。另外,7月份本公司员工往返A、B市的交通费支出,共有10张火车票(均注明本公司员工身份信息),票面金额合计136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需要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金额单位为元。

根据资料二,请问甲公司对两项装饰服务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为什么?甲公司需要在B市预缴多少增值税(请列式计算)?在B市的装饰服务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

【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点的规定,甲公司两项装饰服务既非甲供工程、亦非清包工方式,且未将上述工程对外分包,因此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甲公司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预缴税款。甲公司B市装饰服务销售额为400000元(不含税),预缴增值税为(400000/1.03*0.03)=11650.49元。

在B市的装饰服务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的规定,销售方地址栏需要填写B市的地址。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根据资料二,请问甲公司对两项装饰服务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为什么?甲公司需要在B市预缴多少增值税(请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