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简答题

【该题已根据新大纲改编】材料:甲公司2022年11月设立,位于A市城区,主营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包括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和创意策划),2022年12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常年税务顾问服务。2023年7月,甲公司财务人员就以下交易事项咨询有关税务处理问题。

资料一:甲公司2022~2023年度各月份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销售额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为万元)。

​​​​​​​

资料二:甲公司2023年6月共发生两项装饰服务(开工和完工日期均在7月),一项在本市,实现销售额128000元(不含税);一项在邻省B市,实现销售额400000元(不含税)。上述款项均已收到。已知两项业务既非甲供工程、亦非清包工方式,甲公司也未将上述工程对外分包。6月份甲公司无其他应税行为。

资料三:甲公司2023年6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合计12860元(均已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用途确认),其中包括一张本公司工人在B市施工期间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0元、税额120元。另外,7月份本公司员工往返A、B市的交通费支出,共有10张火车票(均注明本公司员工身份信息),票面金额合计136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需要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金额单位为元。

判断甲公司如果与境外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其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并说明理由。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

【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境外旅客运输服务、购进适用3%征收率的境外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以及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均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甲公司发生的装饰服务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其取得的境外企业提供的装饰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因此,甲公司如果与境外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判断甲公司如果与境外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其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并说明理由。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