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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A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入库。2020年4月发现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计算错误多缴了50万元,在2020年4月18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认为这部分税款属于2017年度的税款,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退还期限,决定不予退还,于2020年4月25日制作相关文书,并在2020年4月26日送达该公司签收。

请逐一回答下列问题:

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从哪天开始多少天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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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提示】(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解析:

【喵呜刷题小u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若A公司认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退还多缴税款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起算点,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文书或者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的要求开具的证明文件直接送达纳税人的,以纳税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具体行政行为文书或者证明文件不是直接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者证明文件开具之日为送达日期。因此,若相关文书是直接送达该公司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若相关文书是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若未提供邮件签收单,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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