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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和自然人投资设立。2018年4月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将2017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中的2000万元分配给股东、3000万元转增股本,并于2018年4月办理款项支付和转增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向企业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应如何履行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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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

【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时,应履行相应的扣缴义务。

对于向企业股东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如果转增金额属于企业股东的投资收益,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转增金额属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无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收入征收的税,如果企业股东将分得的利润再投资到公司中,这部分投资收益不应再被征税。

对于向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收入征收的税,无论自然人股东将分得的利润用于消费还是再投资,都应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解析仅供参考,具体扣缴义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实际操作中,有限责任公司应根据股东的实际情况和税收政策的具体要求,合理履行扣缴义务,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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