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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相关规定的有(  )。

A

杂志社的财务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

B

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属于稿酬所得

C

报社的记者在本单位报纸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

D

专业作者翻译的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

E

教师张某利用闲暇时间为报社审稿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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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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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的相关规定。选项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取得稿酬个人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个人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稿酬所得。但个人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后,因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所得,则应适用税法关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规定。具体为:对于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杂志社的财务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选项A正确。选项B,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2号)规定:“关于剧本使用费征税问题,鉴于分属不同所得项目,且税收优惠的规定不同,因此,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属于稿酬所得,选项B错误。选项C,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取得稿酬个人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对于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报社的记者在本单位报纸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报酬不属于稿酬所得,选项C错误。选项D,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取得稿酬个人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专业作者翻译的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选项D正确。选项E,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28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教师张某利用闲暇时间为报社审稿取得的报酬不属于稿酬所得,选项E错误。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下列说法中,符合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相关规定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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