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单选题

居民个人郑某2022年8月取得收入如下:

(1)公司将一套自建住房以1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郑某,该房建造价为200万元,市场公允价格为300万元。

(2)将本人收藏的一件文物进行拍卖,取得收入35万元。经确认,该文物为海外回流文物,且原值不可得。

(3)受邀为某企业进行培训,共上四节课,为期一个月,取得报酬60000元。

(4)当月取得其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分红,共计20000元。郑某持有该公司股份已经8个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附表1: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

附表2: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

郑某购买公司自建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84000
B
198590
C
118590
D
38590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D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缴个人所得税。本题中,郑某购买公司自建住房,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房屋赠与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原价值合理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题中,郑某购买公司自建住房,属于房屋销售,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80-200= -20(万元),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0000元,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10000=-104000(元),郑某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郑某购买公司自建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