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单选题

中国公民张某是一名律师,2023年1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从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基础工资收入10000元,通讯补贴1000元,张某自行负担的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合计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2)办理业务取得分成收入23000元,在分成收入案件办理过程中,张某以个人名义聘请了一位兼职律师刘某协助,支付刘某报酬5000元。

(3)张某利用业余时间为一所高校讲课,取得该高校支付的一次性劳务报酬30000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教育事业捐赠10000元。

(4)张某每周在当地报纸上回复读者的咨询信件,1月份取得报社支付稿酬4000元。

(已知:分成收入扣除办案费用比例为30%;张某没有减免税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并选择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附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张某支付给刘某报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A
0
B
500
C
800
D
1000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C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张某支付给刘某报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元。

解析过程如下:

1. 张某支付给刘某的报酬为5000元,根据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收入-800,即5000-800=4200元。

2. 根据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4200元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3. 因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4200×20%-0=840元,但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额为800元,因此实际应纳税额为840-800=40元。

4. 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20%费用扣除,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本题中,刘某的劳务报酬为5000元,超过了4000元,因此应适用20%的税率,并加征两成,即税率为20%×(1+20%)=24%,速算扣除数为0。

5. 因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1-20%)×24%-0=800元。

因此,张某支付给刘某报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元。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张某支付给刘某报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