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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某是从事小百货零售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该户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其应纳税款核定为每月120元。

       2023年4月,主管税务机关对辖区内零售行业的税收定额进行了调整,张某应纳税额调整为每月200元。

       2023年5月10日,张某以定额过高为由未办理纳税申报。

       2023年5月19日,主管税务机关向张某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张某随后进行了陈述和申辩。

       2023年5月28日,主管税务分局经调查取证,并报县税务局批准后依法送达处罚事项告知书后,张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800元的罚款。张某后来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纳税申报手续,缴纳了应缴税款及滞纳金,但对罚款有异议,没有缴纳罚款,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出行政诉讼。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若张某(  ),税务分局应不予处罚。

A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
主动配合查处此案
C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D
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E
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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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1.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
3.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4.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十年。

在本题中,张某以定额过高为由未办理纳税申报,属于违法行为,但张某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纳税申报手续,缴纳了应缴税款及滞纳金,说明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因此,税务分局应不予处罚。因此,选项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是正确的。其他选项如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查处此案、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均不是不予处罚的情形。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若张某(  ),税务分局应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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