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多选题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证明效力大小往往不同。下列关于证据证明力大小的认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证人证言优于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
B
传来证据优于原始证据
C
单一证据优于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
D
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E
原件优于复制件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DE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中证据证明力大小的认定。选项A,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法定证据种类,属于书证,而证人证言也是法定证据种类,但书证和证人证言的效力并没有大小之分,所以选项A“证人证言优于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的说法错误。选项B,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法官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在证据理论上,证据材料来源可靠程度的大小,决定证据价值的大小,凡来源可靠,其证明价值就较大,反之则小。原始证据未经复制、转述、转载,其来源可靠,证明价值较大,而传来证据经过复制、转述、转载,其来源可靠性较小,证明价值也较小。因此,传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小于原始证据,选项B“传来证据优于原始证据”的说法错误。选项C,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经法庭审理,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全案证据不足,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二)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其证明力要大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的证明力要大于单一证据的证明力,因此选项C“单一证据优于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的说法错误。选项D、E,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书证包括公文书证和非公文书证,公文书证是由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非公文书证则是指由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制作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文件。公文书证由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其来源可靠,证明价值较大,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所以选项D“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的说法正确。原件是文件的最初版本,其来源可靠,证明价值较大,而复制件则是原件的复制,其来源可靠性较小,证明价值也较小,因此,原件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复制件,选项E“原件优于复制件”的说法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证明效力大小往往不同。下列关于证据证明力大小的认定中,符合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