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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合法建造一幢写字楼,于2021年2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21年2月15日,乙公司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21年5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和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B
自能够进行房屋登记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登记,则预告登记失效
C
乙公司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D

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房屋设立抵押权,应当认定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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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预告登记制度。选项A错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以特定财产抵押的,抵押的财产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房屋设立抵押权,抵押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而不是自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B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乙公司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自能够进行房屋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则预告登记失效,而不是30日。选项C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是设立了债权,预告登记设立无法设立不动产所有权,只有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才能取得所有权。选项D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乙公司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房屋设立抵押权,应当认定不发生物权效力。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甲公司合法建造一幢写字楼,于2021年2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21年2月15日,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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