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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16年4月1日,李某和赵某在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赵某名下。双方未约定共有形式,且出资额也不能确定。一年后,赵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3万余元,赵某付了3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李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李某认为赵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20年8月1日,二人感情破裂分手,约定房屋归李某所有,汽车归赵某所有。但赵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2020年10月15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赵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020年10月20日,赵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赵某名下,于是支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李某得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要求: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对汽车内饰的装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对汽车内饰的重新装配,赵某应征得李某的同意

B

因未经李某同意,李某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70%

C

李某应承担剩余的70%

D

赵某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70%

E

若李某承担了全部债务,则有权向赵某追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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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CE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按份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李某和赵某在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赵某名下。双方未约定共有形式,且出资额也不能确定,因此,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对共有物的处分,共有人享有同等权利,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的,其他共有人可以追认。本题中,赵某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3万余元,赵某付了3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赵某的行为属于对共有物的处分,李某有权追认。若李某追认,则李某应承担剩余的70%。若李某不追认,则赵某无权处分,李某有权要求返还。本题中,李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后,并未表示反对,应视为李某对赵某的行为予以追认,因此,李某应承担剩余的70%。故选项A“对汽车内饰的重新装配,赵某应征得李某的同意”、选项C“李某应承担剩余的70%”、选项E“若李某承担了全部债务,则有权向赵某追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债务”均正确。赵某系共有人,且其有权处分,即使未经李某同意,李某也不能拒绝支付剩余的70%。因此选项B“因未经李某同意,李某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70%”错误,选项D“赵某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70%”错误。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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