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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21年6月1日,摄影爱好者王某在微博中发出“本人有一台黑色单反相机,现因身体原因,无暇在从事摄影,有哪位爱好者需要,可与我联系”。王某还附了几张相机的图片。6月5日李某看到遂留言问相机的价格。6月6日,王某留言“该相机刚买不到1个月,自己几乎没用过,现以8000元的价格出售”。6月7日,李某留言“我打算购买,不过价格有点贵,要是5000元卖我就买了”。6月8日,王某私信李某“这样吧,你要是诚心想要,就6500元吧,包邮,1个月内要是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并留言了微信账号。李某于6月10日加了王某的微信,说“我同意,我先支付500元,剩余价款自收货后分6次每月末支付1000元”。王某当即表示同意。6月15日,李某收到该相机。

       6月30日,李某将相机出租给好友赵某,租期2年,月租金300元,双方签订合同,但未对租金支付方式作约定。赵某于租赁开始时支付了1年租金。

       9月30日,赵某因工作变动需出国1年,经李某同意,赵某将相机转租给张某,租期1年,未签订租赁合同。张某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相机部分损坏,李某要求赵某赔偿。赵某提出相机系由张某损坏,应向张某索赔。

      11月30日,李某连续2个月未支付相机价款2000元,王某催告李某在15天内支付。12月25日,李某仍未支付,王某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占用相机期间的使用费。

       2022年6月30日,李某要求赵某按照合同支付第2年租金,赵某不同意,要求李某减免租金,李某拒绝。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有关李某与赵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说法正确的有(  )。

A
该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
B
当赵某转租给张某时,李某与赵某间租赁合同归于无效
C
2022年6月30日,李某有权要求赵某支付第2年租金
D

对相机的损坏,李某有权要求赵某赔偿损失

E

当赵某转租给张某时,李某与赵某间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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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E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730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本题中,双方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2年,因此不属于不定期租赁。
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李某同意赵某转租,因此,赵某转租给张某时,李某与赵某间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722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双方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李某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王某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但并未达到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李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支付使用费。
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721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本题中,李某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但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因此,李某无权要求赵某支付第2年租金。
E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李某同意赵某转租,因此,赵某转租给张某时,李某与赵某间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下列有关李某与赵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说法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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