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不影响其继承权的取得;继承人因过失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被宣告死亡而丧失继承权的,不影响其因依法继承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继承人因前条第3项至第5项行为丧失继承权的,其丧失继承权的事由应当在继承开始前已经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发生丧失继承权的事由的,也不丧失继承权,但确无悔改表现的除外。因此,本题中继承人绝对丧失继承权的有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和D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B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C伪造遗嘱情节严重,E以胁迫手段迫使被继承人设立遗嘱,情节严重,这三种行为丧失继承权属于相对丧失,但本题没有表明继承人是否有悔改表现或者被继承人是否宽恕,所以不能直接判定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