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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会议知情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B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各股东
C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D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E
公开发行股票的,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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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CDE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股东会议知情权。选项A,《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由此可知,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说法正确。选项B,《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由此可知,选项B“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各股东”说法错误。选项C,《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所以选项C“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表述正确。选项D,《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由此可知,选项D“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说法正确。选项E,《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公开发行股票的,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所以选项E“公开发行股票的,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说法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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