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住所地在A市,2021年1月甲公司因为一起民诉案件在B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5月,甲公司因无法清偿乙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乙公司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于当月受理了申请,至此甲公司的民诉案件尚未审结。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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