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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18年3月,法官王某从甲县人民法院辞职后,在A律师事务所从业。2018年8月,王某的妻子任某在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过程中,因故意扭曲事实而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2020年9月,王某和任某的独子小王因械斗伤人被起诉,同案被告还有小王的朋友小张,该案件依法由王某此前任职的甲县人民法院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和任某的辩护人资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不得担任小王的辩护人
B
王某可以担任小张的辩护人
C
任某可以担任小王的辩护人
D
任某可以担任小张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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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辩护人资格。选项A、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本题中,王某从甲县人民法院辞职后,在A律师事务所从业,王某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可以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而小王并非王某的监护人、近亲属,因此,王某不得担任小王的辩护人,也不得担任小张的辩护人。所以选项A“王某不得担任小王的辩护人”、选项B“王某可以担任小张的辩护人”说法均错误。选项C、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本题中,任某因故意扭曲事实而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小王系任某之子,任某可以担任小王的辩护人,但不得担任小张的辩护人。因此,选项C“任某可以担任小王的辩护人”说法正确,选项D“任某可以担任小张的辩护人”说法错误。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2018年3月,法官王某从甲县人民法院辞职后,在A律师事务所从业。2018年8月,王某的妻子任某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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